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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胜这边舒服了,但另一边的曹朗,却在向严美娥和彭启生夫妇解释。
解释什么?
当然是罪名相关联的刑期标准了。
对不懂法的人来说,法条是天文,听不懂,只有判‘几年’,才是最直观的体现。
寻衅滋事罪,量刑起步5年以下。
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后果严重程度......
彭岩自然毫无疑问,是主犯。
按照魔都地区的量刑标准来计算,刑期应该在2年到2年半之间。
彭珂二话不说先动手打的人,同样具有‘主犯’性质,估计会在2年左右。
朱越看到刘梦琳和裴知意反抗,随后跟进,动手击打,属于‘从犯’,差不多得1年6个月上下。
如果积极赔偿,拿到了谅解书,几个人的整体能往下,降个20%。
加上其它什么‘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之类的,说不定还能博一把‘缓刑’。
没有.....百分百实刑。
另一个,要是金胜说的PTSD是真实的,每个人起码得再加6个月。
曹朗的一通解释,成功让严美娥意识到了整件事情的严重性,以及她当初到底干了什么样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