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下,原本按照地域所组建的各清吏司已经不能够满足需要了,而且各清吏司的职权和品级太低,难以形成以上率下的作用。
吏部设4个清吏司,户部设13个清吏司,礼部设4个清吏司,兵部设4个清吏司,刑部设13个清吏司,工部设4个清吏司。各司之长官称“郎中”,副职为“员外郎”。各清吏司郎中的品级不过五品,尚不如地方知府的四品,虽然是京官,但是其职权和品级是严重不对应的,他们所掌握的权力极大,尤其是吏部、户部等各司的郎中的权力。
而且清吏司下属的官吏数量都明显不足,难以处理户部纷繁复杂的事务,这点王国光等人也是认同的,但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办法,第一就是扩大清吏司的权力和品级,增加清吏司的官吏数量,吏部的建议就是如此,吏部建议将清吏司由正五品升格为正四品,与知府平级,同时扩充清吏司的官吏数量,以应对现在清吏司所面临的复杂工作。
另外一种办法就是在清吏司上设立署,形成部——署——司三级管理体系,这样也确实是可以解决现在事务过于繁杂的问题,对于此事,朱载坖召集了内阁以及在京四品以上官员商量此事,大部分的官员们赞同第一种办法,认为不必增加管理层级,就可以解决现在的清吏司事务繁杂的问题,官员主要是担心一旦设立三级管理体制,就会导致官吏的数量急剧膨胀,行政效率降低。
事实上从朱载坖即位以来,大明的官吏数量规模已经大规模的增加的,不过之前主要增加的吏员的数量,由于实现了吏员考选制度,朝廷各级官府的吏员数量大幅度增加了,而且采取考选的办法,同时各种新设立的官署也需要大量的官吏,所以这些年大明的官吏数量本来就是膨胀的很厉害,只不过由于财政增长较快,这些新增加的官吏并没有对大明的财政造成很严重的负担。
但是重臣们对于此事仍然是非常之担心,官吏数量的增加会导致冗官的增多,不仅会对大明的财政造成很大负担,也会影响大明的行政效率,前宋三冗之害一直是大明官员们所一直要避免的,所以对于增加机构和相应的官吏,大明朝廷一向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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