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报告,同时接手了这起案子。
由于死者确系山城宋家的团练,这一点由随即赶来的宋家庄村勇宋六三证实后,水城县丞将此案移交宋小旗,一行人打马离开。
山城锦衣卫卫所与县衙县丞共同勘验了尸体,再由山城仵作当场验尸,从现场痕迹得出结论,该团练在离开山城之后,遭遇山贼,发生冲突。虽然团练也有些武功,但寡不敌众,身上至少留下了五六人的刀伤枪伤,最终被一枪扎在咽喉处,当场死亡。
后经宋家庄村正证实,该团练本是洪都府人,五年来都在宋家庄担任团练一职,因家中老母病重,欲还乡探望。宋家庄首富宋六念其为宋家庄出力多年,特赐了丰厚的盘缠,以及为老母治病的费用,足有五十贯之多。又给了他不少布匹官盐,原本是希望他回乡之后可以侍奉老母身旁,令其颐养天年,却不曾想引来山贼。
宋小旗与宋六相熟,亲自登门拜访,宋六说明一切无误,并说当时本想派两个村勇与他一同上路,因为这两年他们宋家也曾有货物被山贼所掠之事发生,担心团练的安全。
但团练执意不要人护送,并表示自己一身功夫不惧山贼,只得作罢。
却不曾想他最终还是遭了贼人毒手。
后官府将此案交由山城锦衣卫处理,宋小旗亲率麾下十余锦衣卫校尉,寻到了山贼居处,活捉山贼首领一名。
该山贼亲口承认是他率领四名贼人于途中偶遇团练,见其驴车辙深,知道车中必有大量值钱之物,便带着那四名贼人剪径,并最终在冲突之中,失手杀死了对方。
但该山贼直至受刑而亡,都并未交待自己的同党。
锦衣卫与山城县衙据此结案,剩余四贼仍在缉捕当中。
……
看到这些,程煜恍惚间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很明显,宋小旗手里有一名山贼,只要这个山贼死了,就可以顶了这一切的罪名。
可是,如果只有一名山贼,对方毕竟是个团练,若是被轻易杀死,显然有些说不过去。
于是就编出了五个山贼联手杀人越货的案情,但被抓的山贼却死不交待其余山贼的下落和名姓,是以案子可以结了,但山贼却并没有全部抓到。
这不就是上一个任务当中,费林使用的手法么?
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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