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抽打一下,双腿夹紧,口中催了一声:“驾。”
马儿便如疾风一样奔跑了出去,其余六名校尉见状,心道总旗今天这是怎么了?不管多急的案子,在城内直接纵马可还行?通常不都是慢慢的骑行,等出了城再扬鞭催马么?
但当下也不容他们多想,程煜已经跑出百步不止了,他们也只能纷纷扬鞭追上。
不得不说,也真的是塔城过于轻省了,十余年屁事没有,否则,锦衣卫当街纵马这种情节,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太少见,至少比权贵子弟纵马入城的情节要多得多。
一行七人,七匹马避开了繁闹的街道,尽可能走人少的路段,也就是半炷香的时间。
城门口的军汉们见到快马奔来,扬起的尘灰让他们看不清来者是什么人,一个个顿时神情紧张,纷纷举起了手中的长矛,如临大敌般的面对奔马驰来的方向。
程煜虽然也看不清城门楼子前的景象,但大致能想到那帮营兵如今会是怎样的反应,于是一边继续催马,一边高声喊道:“城门口的营兵兄弟们听好了,我是锦衣卫总旗程煜,今天带几个兄弟出城办事,还望行个方便,速速让开道路。”
营兵们识得程煜的声音,稍微惊疑片刻,觉得也没人这么大胆冒充锦衣卫吧,尤其还是一名正七品的总旗老爷。若说纵马城中是杖责之罪,那么冒充锦衣卫那就绝对是掉脑袋的罪行了,甚至会造成抄家的后果,是正常人绝对干不出来的事情。
于是乎彼此对视几眼,纷纷让开了道路。
程煜带着六名校尉转瞬即至,一边策马疾驰,一边在马上拱手道:“多谢诸位营兵兄弟。”
那帮营兵吊着的半颗心总算是彻底放下了,马上的确是程煜,别人不认识,他们营兵却没有不认识这位锦衣卫的总旗老爷的,那可是跟他们守备老爷天天厮混在一起的发小总角好友。
是以那帮营兵仿佛欢送某个下基层慰问的领导一样,纷纷挥手向马上的七人致意,只是奔马快级,等他们扬起手的时候,程煜等人早已出了城门,众人背上又没长眼睛,谁能看得见那帮营兵在做些什么。
山城距离塔城约莫二百里路,锦衣卫的马都是极好的战马,哪怕是塔城这种一年到头也用不了几次马的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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