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无声息,如同草芥如同蝼蚁一般,没有人记得她们的名字。”
吴嬷嬷看着她,眼睛里慢慢涌出了眼泪。
“好,”吴嬷嬷说,“我跟你走。”
顾陌在清河县的第四个月,遇到了小莲。
那天她送药到城东的一户人家,路过一条小巷时,听见里面有打骂声。
她探头看了一眼,看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被一个胖妇人揪着耳朵往外拖。
小女孩哭着喊:“我不去!我不去那种地方!”
胖妇人骂:“你不去?你不去谁养你?你爹把你卖给我了,你就是我的人!我想卖你去哪儿就去哪儿!”
原剧情中,小莲是裴府厨房的烧火丫头,后来被裴府卖到了最下等的窑子里。
但那是后来的事。
现在的小莲,还在清河县,被一个叫刘婆子的人牙子控制着。
顾陌没有犹豫。
她走过去,拦住了刘婆子。
“这位大娘,”她说,“这丫头怎么了?”
刘婆子看了她一眼,见是个穿着药铺伙计衣服的年轻女子,没好气地说:“关你什么事?这是我买来的丫头,我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她犯了什么错?”
“没犯错,我买她来就是要卖的,现在有人出价,我带她去,她不去。”
顾陌看着小莲。
小女孩瘦得皮包骨头,脸上全是泪,眼睛里全是恐惧。
“她卖多少钱?”顾陌问。
刘婆子上下打量她:“你买得起吗?”
“你说个数。”
“五两银子。”
顾陌身上只有一两多。
但她没有犹豫:“你给我三天时间,三天后,我拿五两银子来。”
刘婆子将信将疑的看了她一眼:“你说话算话?”
“算话。”
刘婆子想了想,反正这丫头也跑不了,多等三天也无妨。
她松开小莲的耳朵,说:“行,三天后,你来这里找我,过时不候。”
顾陌点点头,拉着小莲走到一边。
小莲还在哭,顾陌蹲下来,看着她。
“你叫什么名字?”
“小莲。”
“小莲,你听我说,三天后我会来带你走,但这三天,你不能跑,不能闹,不能让他们看出你想逃,你做得到吗?”
小莲看着她,眼睛里带着一丝希望,又带着一丝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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