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了!都瘦了,鸟市分院的后勤怎么弄的,是伙食不好吗?”
张凡办公室里,张黑子双手握着老居的手,而且还亲自站在门口迎接的,像极了小饭店门口的女迎宾。
老居都有点不习惯了,这个情形,好像一年多前上演过。
“院长,给居院长热的奶茶好了,要不咱们先进去说?”
“胡闹!”张凡脸一黑,王红以为是奶茶的事情,毕竟老居喝的奶茶,和街头巷尾卖的奶茶是两回事,老砖茶,鲜牛奶,弄起来也挺费事的。
结果,院长还是院长,“叫居马别克院长!多喊两个字费事吗?”
办公室里,居马别克同志也像是回到家了一样,放松了很多。开春以后,他就猪嫌狗不爱了,今天去苍北,明天去魔都,大后天去首都。
他爱出风头,爱面子,和欧阳有点类似。
但不同的是,欧阳的地域性更广阔一点,比如欧阳最喜欢的是参加首都的会议,越是重要越是愿意,欧阳更喜欢人多的工程,越是人多,她越是上头。
而老居不一样,他爱出风头,爱面子,和欧阳一个德行。
可老居是那种出了茶素就找不到魂的人。
在魔都的台上,他唾沫横飞,讲得天花乱坠,下面的人倒是鼓掌,可他心里空落落的,像把一出好戏演给了瞎子看。
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在空无一人的夜场里蹦迪的疯子。
没有家乡人在场,他装逼都装得没滋没味,就像大厨做了一桌子满汉全席,旁边连个尝菜的都没有,只能自己端起来,一口一口咽下去。
难啊。
老居在苍北、魔都、首都之间来回扑腾,扑腾出一身风尘,也扑腾出一肚子憋屈。
人前他风光无限,人后他对着家乡无人回应,只能默默地想:没有了你们,我老居就算牛逼得冲破天际,又给谁看?
万古如长夜,可长夜里有家乡人的灯,他才有心情去亮那一下。
他就是这种感觉,就像是过年在祠堂里见人就发和天下是一个道理。
这种感觉,是张凡这种从小在厂区长大的孩子无法理解的。
张凡他们这种从小在家属区长大,但后来厂矿倒闭,家属区变成荒野的孩子,是没有根的,没有老居他们这种感觉的。
老居喝了两口奶茶,就放下了茶杯,坐直了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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