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个混账东西出去鬼混。
她还在发呆,赵振国就已经走到她身后了,弯腰将人环进宽阔的怀里,低头在媳妇白嫩的脸颊亲了一口,喷洒着干净热燥的气息问:
“咋了?不认识了?你男人我就出去一会儿,想我了?”说话间,把筷子递到她手里。
然后他在桌前坐下,拿起那啃了一半的玉米面馒头,大口大口地继续吃了起来。
宋婉清还有些反应不过来,不敢相信他真的回来了,下意识地就问出了口。
“你...真的以后不再跟他们瞎混了?”
赵振国听到媳妇的话,赶紧把嘴里的馒头咽下。
“报告媳妇儿大人,我跟他们彻底断了,以后都不跟他们玩了,赶紧吃,晚上还有体力活。”
宋婉清选择性,只听到前面的,以后不跟他们混了,后面的话压根没往心里去。
点了点头,这才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她时不时偷瞄一眼自己男人。
见他吃得很快,但吃相却不赖,配上他那张棱角分明的俊脸,反而还多了些赏心悦目。
当初嫁给他,除了他救过自己一命,其实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长的板正。
他不仅长得俊,还肩宽腿长,往人群里一站,鹤立鸡群。
当时就是被他外表迷了心窍,再加上给弟弟换亲,这才嫁给了一穷二白的他。
可婚后这两年多,他的种种劣迹,把自己对他的那点好感,期望都给磨没了。
赵振国见媳妇盯着自己发呆,不知道她小脑瓜又在琢磨什么。
往她馒头上夹了块金灿灿的鸡蛋,咧着唇角,冲着走神儿的媳妇调侃说道:
“媳妇儿,快点吃,待会儿床上让你看个够。”
他的胡话让宋婉清回了神,瞧着他痞里痞气的样子,狠狠剜了他一眼后,红着脸垂下头,埋头吃了起来。
吃饱的赵振国也不着急走,身高腿长的他,继续窝在蹩脚的凳子上,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媳妇。
越看越喜欢,明明这年代物质匮乏,吃的不好还没什么化妆品,可这皮肤依然是溜光水滑的。比上辈子好多明星都漂亮。
他注意到媳妇握着筷子的手骨节通红,就握住她纤细的手腕,拉到自己眼前。
想到外面晾晒的床单,他打算明天把手上的货出了,想办法从投机倒把那里搞张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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