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之所以会有‘法不责众’的事情,是因为担心‘责众’,会导致大乱。
因此以往历朝历代,对于群体违法行为,只能采取‘不责众’。
不过对于如何处置官员集体犯罪,英明神武的老朱同志,老早就给出标准答案。
戴枷履职!
洪武十八年,户部侍郎郭桓,因贪污税粮被查,案件牵连全国十二省官员。
朱元璋下令将其剥皮揎草,以儆效尤。
由于此案牵连极广,导致大量官员入狱,有些地方衙门,甚至一度无人办公。
为解困局,老朱同志充分发挥出聪明才智,创造性地让328名罪官,戴镣铐留任。
另外在审讯期间,还有一部分涉案官员虽未查实,却也被强制戴枷处理政务。
于是乎,从京城到地方,上演了一道官员在堂上戴枷审案,到了堂下又跪枷受审的靓丽风景线。
时任户部尚书滕德懋,在狱中仍需戴枷核算账目,直至暴毙于午门。
这条祖制,一直延续到万历年间。
嘉靖三年的“大礼议”之争中,吏部左侍郎何孟春、翰林杨慎,率200余名官员跪哭左顺门,反对道君皇帝追尊生父为皇考。
道君震怒,将134人下狱,86名四品以上官员停职待罪。
部分官员被枷号于午门示众三日,期间仍需处理紧急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