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渺渺也捡过狗,所以‘睹物思人’。”
陆山南微微蹙眉,想了一会儿,伸手捏住她的下巴,道:“我不记得我那天发过呆,不可能是你说的这种原因。”
“真有‘发呆’的话,只可能是因为,我认出宝珠,在想怎么处理它比较好。”
隋春归:“啊?宝珠什么身份?”
“它是陆锦辛养的狗。”
隋春归一愣:“你那个堂弟??”
“嗯。他养过很多东西,猫、狗、鸟、蛇,都是养一阵就腻。那只雪纳瑞估计也是他养腻了丢给佣人照顾,佣人疏忽才会跑丢。我见过它几次,所以认得。”
陆山南晃了晃她的下巴,“我那天看到它,想的是,要叫陆锦辛派人来把狗接回去,还是直接不理它。但看你喜欢,就收养了。”
原来是这样……不对!
隋春归睁大了眼睛:“那我们不是偷了别人的狗?”
陆山南笑:“放心,陆锦辛过两天也会来参加婚礼,你当面问他要宝珠,他可能都不记得自己养过一条狗。”
那隋春归就放心了:“就算他要,我也舍不得把宝珠还给他了。”
陆山南侧头,亲了亲她的唇角,嗓音低缓下来,在密闭的车厢里显得很蛊:“还有什么问题么,有就一次性问清楚;
“没有的话,就专心一点,后天就是我们的婚礼了,不许再纠结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原本是没有的……但隋春归看着他的脸,心里忽然间忐忑起来。
她下意识问:“陆山南,你不会像我爸爸对我妈妈那样,只喜欢一段时间,然后就不喜欢了吧?”
陆山南蹙眉,不假思索:“不会。”
隋春归微微皱眉,心里的不安像发酵的面包,突然间膨胀起来。
她咬了咬唇,心绪乱糟糟,话也说得前言不搭后语:“可是人生那么长,会发生什么事情谁都说不准……”
“就比如,我现在喜欢吃芥末口味的食物,但下个月还喜不喜欢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么点小事都无法确定,更别说是喜欢一个人这种长达几十年的事情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沮丧地低头,喃喃道,“我爸爸以前也很喜欢我妈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