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了,所以,修改是不可能了,否则,之前公布的算什么,要知道,这个方案也是律师团队和司法部门把关的,只是水平不如你们。”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规避漏洞,假如出现了问题如何化解。尤其是关于强拆,你得给我依据和底气,这个手段未必会用到,但万不得已必须使用。”
陈家强道:“乔书记,假如一开始让我们介入,是肯定不会确定政府为征迁主体的,所面临的法律法规太多,而且法律之间也互相打架,到底该用哪条法律去解释执行,需要遇到什么问题再去解决。一个‘征’字,限定了太多条条框框。假如把‘征’换成‘拆’,可以规避很多问题。”
“征收,是在国土有地上的房屋,而拆迁,可适用范围太广了。我们更建议把村委确定拆迁主体,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适用的法律和规定就那么几个,土地法,村民自治法,还有农业农村部出台的若干规定等。搞起拆迁相对灵活,他们自己说了算,不需要政府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