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他来了,都无法破获这个案子,因为何北是靠超自然的能力犯得案,现实中法律自然是不考虑超自然能力的。
“除非...我主动投案,或者伪造证据。”
投案肯定是不可能啊,那样何北自己的任务自然就失败了。
“如果我离开之后,单纯雷斯特的意识,是绝对不会配合齐安的。”
伪造证据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单纯诬陷,比如将雷斯特的一些个人物品扔到案发现场?
也只能证明雷斯特来过这里,增加雷斯特的嫌疑,是无非直接给他定罪的。
必须是要更决定性的证据,或者有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
像当初何北杀死暴的那个副本,能轻易地诬陷他,是因为那场游戏中,玩家的身份每天抽签决定,是不停轮换的。
此刻也一样,等齐安进入之后诬告何北不容易,何北自己伪造物证不就容易多了?
如果要证明是雷斯特犯得案,需要什么证据呢?
“首先是宾馆的监控。”
何北摸着下巴,想了想,其实也并非无法解释的。
监控没拍到,不代表雷斯特没有出来过,也可能是监控被特换了嘛!
何北只要再伪造一段被替换前的监控即可。
这并不麻烦,他只要从走廊上正常鬼鬼祟祟走出来,再潜入监控室将之拷贝出一份就好了。
“这样想的话,就算我什么都不干,齐安硬想诬陷我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
当然,这是因为何北还是通过正常的途径杀死对方的,若是用像纸牌,刑火之躯什么的,直接将对方暴力搞死,再想解释起来就麻烦多了。
如法炮制,何北再次用无根秘术潜入精神病院,伪造了一些证据。
前者,证明了雷斯特有离开宾馆的可能,后者,说明雷斯特进入过精神病院,且到达了一些他不该到达的地方。
何北做的很隐蔽,保证证据只掌握在自己手里,毕竟若是警方有可能发现的话,他的任务岂不是就失败了?
“说起来,我要怎么把证据跨越时间准确的交到齐安手里呢?”
用只有齐安知道的密码加密,再送到警局?
不妥!加密是可能被破译的,何北可不想做自掘坟墓的事。
就放在雷斯特这里,等齐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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