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走,只能寄希望于能不能有人突然出现救救我。
很快,我就等来了我的“救星”。
我看见一个穿着浅蓝色衬衫和灰色西服套装的男人正看着我们这边,似乎在找什么人,我立刻认出了他——Iseylia的帅表弟。
凌屿琛一米八几的身高在一群只有一米七左右的港男中实在鹤立鸡群,而五官也太过优越,连我都没忍住多看了几眼,当然就一眼就能让人看见。
我立刻朝他招手,而凌屿琛也快步走了过来,看见我时有些惊讶,但很快笑笑,对我点点头,得体地问候道:“晚上好,司博士,哦不,现在是不是该叫您,司教授。”
“您好,凌总。”我也站起身,笑着回应,“太客气了,叫我Artemis就行。”
“好啊你果然在这里。”凌屿琛直接走到了程渲身后,把他从椅子上拉了起来,“你不是说请我吃饭吗,躲什么躲?程渲,怎么有你这么抠门的人,说好了请我吃饭,结果到了餐厅人就跑了,信不信我去姐夫那边告你状。”
“大哥,我没有啊。”程渲立刻否认,摊摊手反驳道,“我是说请你吃饭的,结果你带着你老婆一起,那我干嘛啊,我当电灯泡啊?你们自己去吃,吃完了我买单。我已经答应了雅晴,我要陪她过生日。”
凌屿琛看了看我,立刻露出心知肚明的表情,而我则对他眨巴眼,用眼神告诉他,“快把这个人带走”。
他笑而不语,正打算说什么,又走过了两个年轻女人,一高一矮。高个女人穿着一件浅棕色七分袖西装搭配黑色长裤,看着很干练。而另一个稍矮些的女人则是一身香奈儿套装,留着长卷发,手上拎着一只爱马仕birkin,典型的贵妇打扮。
矮个子的女人走到凌屿琛身边,拉了拉他的手,小声问道:“老公,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我们在包厢里等了你们好久哦。”
我被她的老公愣了一下,因为我明明记得,之前在Astrid周岁宴上看见Iseylia这位表弟时,他的女友分明是一个高个子留着亚麻色短发的女孩,虽然我已经记不得容貌,但肯定不是她。
我没说什么,笑着说:“既然凌总和程公子还有事,那你们快去吃饭吧。”
“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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