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我的身影,偷瞄着四周的听众。
刚开始捂耳的人都贪婪地前倾身子,双手按在桌上,用热切的目光盯着台上的萨卡兹,时不时猛烈鼓掌,这样地眼神,他只在那些拉特兰教士眼中见过。
眼角瞥见旁边三位绅士模样的人,他们用虔诚的目光看着台上,领带飞快打转,带起一片残影。
为什么领带会转啊,脖子不会勒断吗!
史密斯从未觉得,他那一米六的小个子竟如此甜美!将身子缩进座椅,鼻子一酸,在朦胧的中,眼前仿佛掠过过去的景象。
儿时在被窝里偷看侦探小说的自己;成年时开办事务所的自己;被当替罪羊的自己;沦落为佣兵的自己;时常接取密探任务的自己。
史密斯呆呆地看着天花板,突然感觉腿脚一松,猛地回神,只见周围的听众已经从台边跳到台上,簇拥着那名萨卡兹,径直涌出了大厅。
等他们出去后,一位看起来地位很高的血魔从大门进来,直冲冲地走向他。
那血魔只是看了他一眼,皱了下眉,随后抬起惨白的双手,史密斯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来临,却感觉有东西打在脚边上。
史密斯疑惑地睁开眼睛,却见那血魔早已不见踪影,只有一张方形纸片落在地上。
将折起来的纸展开,上面写着《居民个人信息填表》,纸张的最下面贴着一块小纸片:“让此人去实验室(划掉)外城生活。”
“我好像活下来了?”史密斯惊魂未定地是站起身,走出大门。
“喂,跟我去办居住证明。”身后传来声音,史密斯回头,一名血魔士兵正盯着他。
杜卡雷百无聊赖的地瘫在座位上。
自从那天结束后,杜卡雷就没什么事可干了,每天的日常就是屯兵,溜弯,逗小猫小狗,玩终端。
布置仪式的工匠们回来后,内城的法阵已经扩建到全城了;肥皂借工厂的便利四处做买卖,自己埋头干活,变形者抛头露面;而工匠们也借此四处修祭坛,晚上出去,白天回来,今天刚好修完,在酒馆开庆功会呢。
可惜杜卡雷讨厌酒味,没办法参与进去。
现在是12月31日,还有4个小时跨年,布伦特伍德镇会在3个小时内对接完毕。
杜卡雷站起身,活动着身子。
“算算时间,特雷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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