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而是‘世界创造者’与‘被许可进入的访客’。”
希兹克利夫:“每一位玩家,在首次连接并创建‘江湖’角色时,都必须阅读并同意一份长达数百页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及虚拟世界访问条约》。”
希兹克利夫:“这份协议借鉴了部分国家现行网络游戏中,关于‘游戏内虚拟物品所有权最终归属于运营商’的条款,并将其推向了极致。”
希兹克利夫:“在协议中,我明确声明玩家在‘江湖’中所创建的角色、获得的一切虚拟物品、修习的功法、提升的修为、积累的经验与感悟,最终所有权和解释权,归属于‘江湖’世界的创造者及所有者,即我本人。”
希兹克利夫:“玩家拥有的,是基于协议授予的、在遵守规则前提下的‘使用权’和‘体验权’。”
希兹克利夫:“我拥有对‘江湖’世界内一切规则、逻辑、概念、运行方式的最终定义、修改、解释和处置权。”
希兹克利夫:“绝大多数玩家,和对待其他任何软件的用户协议一样,只会飞快地滚动到页面底部,然后点击‘同意’。”
希兹克利夫:“他们不关心,也无法完全理解这些条款背后所蕴含的权力让渡;他们只关心能否进入那个令人神往的世界,体验快意恩仇,以获得那梦寐以求的真实力量。”
希兹克利夫:“正是基于这份被绝大多数人忽略的协议所赋予的权力,玩家在‘江湖’中修炼产生‘内力增长’、‘经验积累’、‘功法领悟’等成果,都可以被我回收。”
希兹克利夫:“当然,我不会真的这么做。”
希兹克利夫:“我只是设计了一套兑换机制,每个玩家修炼出来的内力可以回收给系统,然后获得贡献,从而以贡献度兑换游戏内所拥有的一切。”
希兹克利夫:“功法、神兵、天材地宝.......”
希兹克利夫:“而这些被兑换的内力也会自动回收给聊天群。”
当然,也唯有“内力”是如此,修炼武功的经验、熟练度,会自动复制一份回收给聊天群,反正这种东西只要不是从根本上回收就不会消失,自然也不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来获取。
所以茅场晶彦相当于每时每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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