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海军部、财政部等部门那样,由一个大臣直接负责领导。
而在权力架构上,新设立的济贫法委员会拥有强大而直接的行政权,可以直接命令地方济贫会建造济贫院,并统一管理救济事务和审查地方账目。
如果论起集权程度,不列颠当下恐怕再难找出一个比济贫法委员会更“专制”的机构了。
这种制度设计既让政府绕开了下院的临时委员会,也突破了地方治安官和教区对救济事务的传统掌控。
但就是这样一个在济贫事务上朝纲独断的机构,实际上却只由3名全职委员负责领导,最多再加上下设的秘书处和十余名助理专员。
而济贫法委员会中那位地位最崇高的委员兼秘书长,凑巧还是亚瑟的老熟人:曾经先后担任过杰里米·边沁先生、前任大法官布鲁厄姆勋爵私人秘书的埃德温·查德威克先生。
或许是辉格党从济贫法委员会里尝到了独立常设委员会的甜头,看到了济贫法委员会既能发布命令,又能检查账目,还能强制推行改革、惩处不配合的地方官员等等的好处。
所以,固然济贫法委员会既高效又冷酷,并且还引起了一系列社会争议。但是,从行政层面看,这是每个执政党都梦寐以求的一把快刀。
它既能替政府承担繁琐的事务,又能让内阁在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厚颜无耻的甩锅说:这是委员会的意思,而非内阁的。
从逻辑上来说,这样的做法确实也很符合墨尔本子爵“不粘锅,怕麻烦”的性格。
对于墨尔本子爵来说,像是亚瑟这样的人,正是最合适的候选人。年轻,却有警务经验。不在下院,却能以委员身份在委员会中发挥作用。既能替政府分担风险,又不会威胁到执政党的社会声誉。
当然了,以上是站在墨尔本子爵的立场上得出的结论。
但是,如果站在亚瑟的立场上看问题,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太清楚那是怎么样的存在了。
自从1834年《新济贫法》施行以来,济贫委员会的三位委员俨然成了全国下层阶级最畏惧的人物,他们的命令能压倒地方治安官,能凌驾在教区牧师之上,能让顽固的乡绅屈服。
表面上,他们只是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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