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陷进坑里。可规矩就是规矩,晚到了就是车夫的错,五镑的罚金,谁赔得起?当然了,我还不是驿车夫里跑的最快的,跑的最快的是史蒂文森先生的时代号」,那家伙可以在伦敦和普利茅斯之间以每小时十一英里的速度行驶,通常在第五个钟声敲响时,他就已经飞驰绕过广场了。我听其他人说,史蒂文森途中停靠半路客栈时,甚至都不停车吃饭,而是让客栈仆人提前给乘客准备好三明治和一杯雪利酒,他一到站便立马顺著车窗递进来。」
亚瑟听著,指尖在车窗边缘轻轻敲了一下,像是在怀疑是否真的能做到这种速度:「十一英里一小时?」
惠克里夫哈哈大笑道:「别说是您了,就算是我们这些跑车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多半也不会相信史蒂文森真的能跑出这种速度,他就是驿车行业里的传奇,就和您在苏格兰场一样。」
亚瑟侧过脸,自嘲地笑了一下:「史蒂文森先生倘若听见你把我和他排在同一行列,可未必会觉得被夸了。」
马车此刻正沿著格罗夫纳广场缓缓驶过,晨雾中,铁栏杆微微泛著白光。
惠克里夫握著缰绳,继续道:「不过,爵士,跑得再快的驿车夫,也躲不过一条规矩,只要晚点,就得自己掏腰包。像我这种穷小子,一年挣不上四五十镑,要是再被扣掉五镑,那就是大半条命都没了。」
亚瑟点了点头:「所以你离开了驿车行。」
「是的,爵士。」惠克里夫回忆道:「后来铁路开通了,驿车行更难做。赶时髦的客人都跑去坐火车,我心想继续跑驿车于长途,估计是没办法长久了,不如改行跑市内的出租马车。但我没想到,出租马车看上去自由,实际上更苦。每天先得挣够车份钱,再算自己的。每次遇到阴雨天,路上人不多,那一天就等于白干。为了赶上好点的地段,我每天凌晨四点钟就得起床,赶去摄政街口排队占位子。可有时候客人两个小时都不来一个,前后十几辆车就这么在雾里干等。」
说到这里,他咳嗽了一声:「还有那些没钱付帐的酒鬼、假绅士、闹事的浪荡子,那帮人上车前笑嘻嘻的,下车时就装疯卖傻,非说没带钱。要是我们抱怨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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