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重罪。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即便达拉莫伯爵有权制定绞刑罪名,但善于观察细节的布鲁厄姆勋爵却发现,这项条例的发布日期是28号,而加拿大叛乱调查特别委员会的五名委员中,有一位是29号才抵达的魁北克。
因此,条例通过决议时,委员会实际仅有四名成员在场,而在委员会成员不齐的情况下,达拉莫伯爵连委员会正式会议都不能召开,更别提通过什么条例了。
实话实说,与达拉莫伯爵在加拿大的一系列操作相比,亚瑟在警务专员委员会和济贫法委员会的表现简直堪称法治典范。
虽然亚瑟在警务委员会同样显得颇为独断专行、大权独揽,但他的所有操作起码处于程序框架之内。
纵然亚瑟不喜欢查德威克在济贫法上的表现,在警务委员会里处处排挤查尔斯·肖爵士,但只要他们俩不主动辞职,亚瑟拿他们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只能通过从基层入手的方式,自下而上的架空他们。
但达拉莫伯爵呢?
从这一系列操作来看,去年他说要去加拿大当沙皇的那些言论,还真不是一时兴起的口嗨,他是真心实意的没把法定程序放在眼里。他的这番操作,不止引得布鲁厄姆出离愤怒,甚至还引得「友邦」惊诧。
听风就是雨的美国报刊不止第一时间报导了此事,公布了达拉伯爵任命的特别委员会成员名单,而且还指出达拉莫伯爵任人唯亲,他的军事秘书、副官和政务秘书皆在其中,然而委员会成员中却没有任何一位加拿大本土人士。
这类报导在大西洋彼岸一经刊出,效果立竿见影。
众所周知,美国人向来热衷于这样的新闻,尤其是在看到「英国」「殖民地」「绞刑」「特别委员会」这几个词同时出现的时候。
他们几乎是带著一种近乎欣喜的热情,反复核对名单,然后假装郑重其事地、以过来人的身份得出一个结论—一这是一个由英国人精心设计,专门用来裁决殖民地人民是否应该被英国暴政绞死的委员会。
这些天,亚瑟也在英国报刊上看到了许多节选自美国报纸的小段子。
像是那篇《纽约先驱报》用来彰显美国人糟糕数学基础的:
一位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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