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他也大致能听出来这是一个什么事情。
实际上,明朝早已有对官吏政绩进行考核的制度。
这项制度就是“京察”。
依据大明初期制定的制度,京官每六年“京察”一次,地方官每三年一次“大计”(均指考察)。
在这些考察上,列为“上上”的就可以升迁,这就是地方官“三年一升”的由来。
但问题来了。
这些考察非常流于形式。
考核项目有问题,用现代的言语来说,就是“绩效规则”不对,根本就考察不出一个官员真正的能力。
甚至还成为了官员们争权的手段,比如“京察”时,对自己人手下留情,对政敌则严苛逼迫。
京察六年一次,还经常因为各种原因取消,让许多官员都非常松懈,并不将京察放在心上。
自宣德年以来,李显穆知晓京察这些缺点,所以一次都没有举行过“京察”。
“守正公的意思是京察?”胡濙带着丝恍然,“守正公的目的是这个,所以才将传统六部改制成如今这般。
按照如今这样的制度,各部之间权责明晰,不可推诿,是好是坏,一目了然,一定比当初京察的效果好很多。”
说完后,胡濙又犹豫道:“但仅仅是为了此事,就花费数年时间改制中枢朝廷和十九省地方,是否过于劳民伤财,又是否太过于小题大做?”
李显穆摇摇头,“自然不是为了京察,只是和京察有一点相似而已。
京察六年一次,考成却不是。
京察的各项目,考成也不查。
考成要对各级官吏进行定期考察,并且对其所办各事均规定期限办妥。
如今十九部权责明晰,每一部所要做何事,都非常清晰,部中官员的职责也清晰明了,无人能推诿。
内阁每年都会给十九部、十九省定下目标,譬如十九省税收额度,再比如十九部所接手的任务。
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分别登记在账簿上,这些任务,分为年、季、月。
若是到时没有办成,则要受罚,每完成一件登记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论罪处罚。
内阁监察统率十九部,十九部手中同样有一本账簿,核对十九省对接任务,对十九省的进行考核。
同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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