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时也可以让水手们砍脑袋,但是丁时知道斩首很费力的一件事,剁手就简单多了。
一只只怪物水手被扔到大海,当太阳再次落山时,全身黑装,穿戴了盔甲的船长终于在船头的王位上站了起来。
不是大家不想先擒王,这货全身盔甲,子弹打不穿,刀砍不进,没有人能挡住他的一刀。对方手上拿的是尼姆查刀。这刀是来自北非的单手弯刀,18世纪很受海盗们的欢迎。
尼姆查刀外形有些类似日本刀,弯曲的弧度更小一些,前半段是直刀,后半段略弯,刀身略为加宽,利于劈砍。
瓮声瓮气的声音从头盔内传来:「谁敢与我一战?」
丁时走出来,问:「你可敢与我裸战?」
船长:「什么是裸战?」
丁时道:「只穿一条内裤,其他的都不要。」
红衣捂嘴笑:「玩这么大的吗?」
船长沉默,丁时道:「我赢了,船归我。你赢,放你离开。」
船长道:「我一脱盔甲,你们就会开枪。」
丁时反问:「你怕了?」
「嗬嗬。」船长笑著,拿掉了头盔,一颗骷髅头出现在大家面前。
丁时后退一步:「你们看过加勒比海海盗吗?」
月主道:「我看过五分钟版,在月光下,海盗是不死之身。」
虞渊:「水手们警戒,小心不死怪物从海中爬上船。」
他们说话间,船长已经脱掉了盔甲,果然是一只骷髅,大骷髅,身高一米九五的很大只骷髅。丁时心虚,他打拳用的是肌肉力量,人家用的是骨骼力量。
虞渊侧头对红衣低声交代:「组织20名水手,丁时死亡后,就用霰弹炮招呼它。」
红衣:「明白。」
丁时光著膀子,穿水手裤站立在船长的对面,双方很快打在一起,三秒后丁时后退五步,他的拳头上满是鲜血。
船长的搏击技巧不如丁时,但是丁时打不动它,每一拳都如同打在金属墙壁上。而且摔不动,踢不动,根本就是一个怪物。最可气的是,作为骷髅的它还没有桃,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弱点。
丁时根本不知道如何下手。
月主在一边道:「丁时,月亮之下它是骷髅,你打不动它。」
虞渊:「别玩了,轰了吧。」
丁时点头,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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