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分账比例在35%左右,2002年因为《英雄》的强势,张卫平亲自逼宫,把比例提高到了41%左右,后续的分账斗争后文再聊。
(3)在这91.7万的可分配票房里,属于出品方和发行方的41%还需要继续往下分,发行方一般会拿走5-15个点数,这里指的是91.7万的5%-15%,而并不是41%的5%-15%。
(4)如果按照顶格的15个点,那么91.7万的可分配票房,路宽一共能分到91.7*(41%-15%)=23.842万的票房,这才是出品方的最终收入。
(中数代理费、发行方提前垫付宣传费用未考虑)
PS:后面几次分账大战后,41%的比例还会调,现在一般三倍票房回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