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贸易并不是新华人创造出来的,他们不过是跟着葡萄牙人和荷兰人有样学样,完全照搬过来的。
早在上个世纪中叶,葡萄牙人刚刚来到亚洲,发现日本正处于战国乱世,以至于尚未建立自主的货币体系,而且还因为白银产量高,使其国内金银兑换比率较低。
是时,大明却因“一条鞭法”等政策,对白银需求极为旺盛,金银兑换比率较高。
葡萄牙人便利用这种差异,带着欧洲的火绳枪跟日本人换白银,再载着白银到澳门购买大明商品,最后把丝绸、瓷器当做奢侈品高价卖到欧洲。
通过这种金银套利贸易和东方贸易,葡萄牙人赚的是盆满钵满。
到了本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后积极参与东亚贸易,也开始涉足金银套利,同样获利不菲。
数年前,新华人跟葡萄牙人合作,利用他们闲置的商船运送大明移民,为了支付高额运费,新华当局不得不组织人员前往金川河流域(今弗雷泽河)开采金矿,然后铸成金币,付给葡萄牙人。
当时,新华尚未意识到金银套利的陷阱,直接以大明的金银兑换比率,慷慨地将大量黄金甩手就支付给了葡萄牙人。
此举,肯定是让葡萄牙人在睡梦中都要笑醒。
难怪,葡萄牙人后来几年,宁愿船只在返程时处于空载状态,也如此这般积极地参与新华移民。
且不说,新华人为每个移民标注了一个极高的价格,就以金银套利贸易,葡萄牙人每趟也能赚取30%的利润。
醒过神的新华人当即也依葫芦画瓢,拉着一箱箱黄金,跑来西属美洲地区跟西班牙人换取白银,然后再以白银来支付在大明的物资采购费用和移民中远途移民费用,以此实现贸易利益的最大化。
通过走私和金银套利,新华获利甚丰,有效地支撑了规模日益庞大的移民费用和境内拓殖开发所需。
当然,加尔萨家族也从中攫取了令人难以想象的财富。
搞“金融”,终究比辛苦挖矿和种地来得轻松!
“对了,父亲。”阿隆索忽然想到了什么,“新华人想通过我们,在墨西哥大量的采购棉花。”
“大量的棉花?”老加尔萨不以为意地问道:“他们需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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