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了一下,把之前几次情况大致说了出来。有课间被人堵在走廊里推搡的,有时候被人围著勒索,有时候遭到殴打。
每次看起来都不算太严重,但足够让一个初中生觉得自己每天都要低著头走。
「这么多回了,你们应该早点交给警方处理的。」
警官说道:「这种事情,交给法院来处理比较合适。早一点介入,可能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一步」」
。
林雪顿了一下,说:「我们也是考虑他们年纪还小,都是未成年人,如果能给他们一次机会改正的话————」
警官没有立刻接话。他转过头,朝长椅的方向看了一眼,那些少年仍在嘻嘻哈哈地说著话,有一个站起来在椅子上晃荡著腿,还在吃口香糖。
警官收回目光,语气淡淡的:「他们是未成年人没错,但机会已经给过不止一次了。」
林雪也沉默了几秒,然后问:「那接下来呢?会怎么处理?」
「会移交给地方检察官,最后法官来决定是否以成年人身份审理。」
警官说这一切的时候,语气显得很平静。
在SEA是有少年法庭的,但如果涉及到某些暴力犯罪,未成年人也可以被当作成年人来起诉,失去少年司法的优待—少年案件通常保密、记录可封存。这不会影响到他们以后求学或者求职。
但是一旦作为成年人审讯,不仅会失去这些优待,还适用成人全部刑罚:长期监禁、
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这是因为最高法院禁止对未成年谋杀犯判处死刑,但允许终身无假释。
而且关押在成人监狱,与成年罪犯共处,而非少年管教所。
校园霸凌这种情况,大多数时候虽然不是严重暴力犯罪,但如果是多次犯案的话,也经常会被当作成年人来起诉。
到时候不仅需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还会被送到成年人监狱,甚至可能会被送进地狱的。
这是因为霸凌犯罪往往是群体行为,而群体行为又涉及有组织犯罪,这触犯了第46条。
林雪听著,目光不自觉地落在长椅上那几个少年身上。
他们还在笑,在那里说著笑话,就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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