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的家伙什。王老汉昨夜那句“泥土有灵性”的话鬼使神差地又钻进脑海,他烦躁地甩甩头,像是要驱赶一只恼人的苍蝇。逃避无用,那十亩荒地像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心口,荒着总归不是办法。他认命地叹了口气,起身套上那身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西装裤和白衬衫,推门走了出去。
晨露打湿了田埂边的野草,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植物根茎被翻动后特有的、带着点腥气的清新味道。林默站在地头,望着眼前这片杂草丛生、几乎看不出田垄形状的土地,眉头拧成了疙瘩。他笨拙地抡起锄头,锄刃砸进板结的泥土里,发出沉闷的“噗”声,震得他虎口发麻。锄头远比他记忆中更沉,动作也僵硬得可笑。没几下,汗水就浸透了衬衫后背,黏腻地贴在皮肤上。他扯了扯领口,一股无名火在胸腔里窜动。他恨这土地,恨这被迫的劳作,恨这将他拽回泥潭的命运。每一锄下去,都像是在和某种看不见的东西较劲,锄头与泥土的每一次碰撞,都让他想起童年时父亲严厉的呵斥和掌心被磨出的血泡。
“默娃子,回来种地啦?”一个洪亮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林默直起酸痛的腰,抹了把额头的汗,看见村支书老张正背着手踱步过来。老张五十多岁,身材敦实,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中山装,脸上带着庄稼人特有的、被阳光晒出的红黑。他笑眯眯地看着林默生疏的动作,眼神里没有嘲笑,倒有几分长辈看晚辈的宽容。“你这身行头,下地可糟蹋了。”老张打趣道。
林默扯了扯嘴角,算是回应,低头继续跟脚下的杂草和硬土搏斗。锄头再次落下,“铛”一声脆响,似乎磕到了什么硬物。他以为是石头,不耐烦地用锄尖扒拉了几下。一块半个巴掌大小、锈迹斑斑的圆形金属片被翻了出来,上面沾满了湿泥。他弯腰捡起,在裤腿上蹭了蹭。金属片呈暗绿色,边缘残缺不全,依稀能辨认出是枚铜钱,中间有个方孔,孔洞边缘磨损得厉害,一面似乎还残留着模糊的字迹,但被厚厚的铜锈覆盖,完全看不清。
“哟,挖到宝了?”老张凑了过来,接过那半枚铜钱,凑到眼前仔细端详,粗糙的手指摩挲着上面的锈迹。“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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