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兰陈述:“那天下午三点,我看见沈主管和一个穿黑风衣的男人在27层电梯口说话。男人戴口罩,很高,拎着个工具包。沈主管接过他递的东西,塞进工装裤口袋。”
工具包。黑风衣。口罩。
我导出青梧湾27层当日全部监控。时间轴锁定下午三点零二分。电梯厅。沈知微背对镜头,正侧身与人交谈。对方只露出半截风衣下摆和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正将一个扁平长方体物件,放入她口袋。
我逐帧放大那只手。
无名指根部,有一颗浅褐色小痣。
陈屿的左手。
我猛地合上笔记本。
窗外雨停了。云层裂开一道缝隙,阳光斜切进来,照亮空气中悬浮的微尘。它们明明灭灭,像无数细小的、不肯安息的证词。
林砚没催我。他安静喝完最后一口咖啡,起身告辞。走到门口时,他停下,没回头:
“苏晚,你知道陈屿为什么留着我吗?”
我摇头。
“因为他需要一个活着的靶子。”他声音很轻,却像冰锥凿进耳膜,“一个随时能被他‘拯救’的、残缺的艺术家。他资助我开琴行,替我联系欧洲巡演,甚至在我手抖得拉不了琴时,亲手教我用左手按弦……他要全世界看见,林砚是他仁慈的恩赐,是他人性光辉的活体证明。”
他终于回头。阳光勾勒他半边轮廓,另一半沉在阴影里。
“可他不知道,”他微笑,那笑里没有温度,只有淬火后的锋利,“我每天练琴,左手按弦,右手运弓——不是为了重拾技艺。”
“是为了记住,那十七秒里,火是怎么烧穿门板的。”
门关上。
我独自坐在渐暗的办公室里,打开电脑,新建一个加密文件夹。命名为:【公诉·青梧湾】。
光标在空白文档上无声闪烁。
我输入第一行字:
“公诉人:苏晚,执业律师,曾为犯罪嫌疑人陈屿代理青梧湾纵火案,致其无罪释放。现申请以污点证人辅助人身份,参与本案重新侦查与提起公诉。”
指尖悬停。
删除。
重写:
“公诉人:林砚,青梧湾火灾案关键知情人、实际目击者、U盘载体及原始证据保管人。本人自愿承担伪证、包庇等一切法律责任,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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