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量刑建议是十年。但周振国打过招呼——改判三年,缓刑四年。理由很充分:我主动退赃、认罪态度好、有重大立功线索尚未核实……”
我打断他:“你哪来的‘重大立功线索’?”
他嘴角微扬,终于露出一丝近乎悲凉的笑意:“我告诉他们,我知道‘梧桐社’真正的金库在哪。在梧桐湾湿地公园地下三百米,一座废弃防空洞里。洞口伪装成景观喷泉基座,密码是周振国女儿的生日加他母亲忌日。”
我瞳孔骤缩。
“你编的。”
“不全是。”他轻声说,“喷泉基座是真的。密码也是真的。但金库……是空的。不过,他们会信。因为周振国自己,每个月十五号凌晨,都会独自开车去那里,待整整四十分钟。他以为没人知道。但他忘了——梧桐社的每辆车,都装着我亲手安的GPS。”
我久久无言。
他看着我:“陈检察官,你想要证据,对吧?不是我给的视频,不是我讲的故事。是你能堂堂正正站在法庭上,指着周振国说‘你有罪’的证据。”
我点头。
“那就让我出去。”他说,“让我回到他身边。这一次,我不再拍视频,不录音频。我要拿到他的指纹、他的DNA、他亲口承认一切的语音——存进国家授时中心认证的时间戳区块链。我要让他,在毫无防备时,亲手把自己的绞索打成死结。”
玻璃映出我苍白的脸。我忽然想起那个硬壳笔记本里,被黑线划掉的六个名字——他们不是败给了证据不足,而是败给了“时机”。
法律不是铁板一块。它是活的,会呼吸,会等待,会在某个临界点突然坍缩成一道不可逾越的深渊。
而深渊之上,需要一根足够长、足够韧的绳索。
——
第五次,是宣判日。
市中院刑事审判庭,旁听席坐满记者与家属。周振国坐在第二排,一身藏青西装,胸前别着检徽形状的蓝宝石领针。他朝我颔首微笑,像一位德高望重的前辈。
林砚舟被法警带入。他瘦了些,脸色苍白,却挺直脊背,目光扫过全场,最后落在我脸上——平静,笃定,带着一种近乎殉道者的澄明。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被告人林砚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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