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过他的手艺。”林志辉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了自己刚才打的馒头,就着自己打的其他菜开始吃了起来。
时慕云觉得明明林志辉刚才也给自己打了鱼,他应该是喜欢吃这个的,而且他刚才把自己挑过刺的鱼推到了时慕云面前,那时慕云索性就把自己的铁盘子往林志辉面前推了推,因为她用的这是一体的餐盘,并不像林志辉用的那种,可以是分层的,她又不能拿筷子,直接夹起来放到司鸿博餐盒里,所以只能像这样把整个盘子往前推推,好离了林志辉近一些。
“来吧,你吃我这块儿,那一块……刚才我已经吃过了,嘿嘿……”时慕云说到这儿的时候竟然有些不好意思。
因为林志辉把自己的鱼肉让给时慕云吃,但是时慕云总也不好意思让林志辉就这样干着,所以只能把自己的鱼肉让给他吃。
虽然觉得自己现在的动作有些幼稚,但是谁让对方是林志辉呢,他可没有司鸿博那么成熟世故,虽然他在工作方面非常突出,成绩很优异,但是在感情上就像是个小男生一样。
司鸿博看到时慕云把自己的餐盒往他面前靠了靠,竟然有些喜出望外,他觉得时慕云这是对他的关心,虽然他不确定时慕云对他也有相同的情感,但毕竟能得到时慕云的关心,也是一件好事。
他冲着时慕云笑了笑,然后跟他点了一下头,但他还是没有及时去吃带鱼,而是像刚才一样,用筷子把里面的小刺一根一根挑出来。
然后还是像刚才一样把这盘子往时慕云面前推了推。
“吃吧,我都帮你挑好了!你吃吧,我就不吃了,我知道你喜欢吃鱼的。”林志辉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全都是满满的关心。
其实时慕云并不惊讶他为什么知道自己喜欢吃鱼,因为他毕竟是个警察,每次在他家吃饭的时候,每当林志辉烧鱼的时候,时慕云都会多吃一些,做其他饭的时候才会正常吃。
时慕云相信一个警察的观察能力,是会发觉这其中原因的。
接着两个人就这样大快朵颐去了美味的午餐……
“哟,阿辉,女朋友啊?!”林志辉的一个同事似乎刚刚吃完饭,想去到水房里洗自己的餐盒,路过林志辉餐桌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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