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大量欧洲游客前来参观。余切混在游客当中游玩,发现如今的西班牙有手绘陶瓷、伊比利亚火腿、弗拉门戈配饰————但这都是过去几百年的老东西了。
西班牙很缺乏当代文化影响力。
这里既没有火箭和晶片,也没有好莱坞和文学巨人————而国王卡洛斯本人,恰好是一个好大喜功,怀念西班牙帝国荣光的统治者,他孜孜不倦的寻找那些让西班牙再次伟大的东西。
与此同时,脱胎于西语文学的产物—一拉美文学风暴骤然爆发了。卡洛斯立刻盯上了这块肥肉,他通过奖金和繁多的颁奖仪式,攫取了一部分拉美风暴的影响力,巴塞隆纳也在某一时期,成为了世界文学的中心。
余切找到马尔克斯曾居住过的一处住所。这是一幢低矮的公寓,里面有几间隔音不好的卧室,没什么昂贵的摆设。
「这就是你以前写小说的地方?加博?」
「很奇怪吗?」马尔克斯道,「1965年,我面临政府的追杀,不得不到处东躲西藏————一个西班牙贩卖假珍珠的妇女给我写信,说她可以为我提供一个安稳的住处,而且要把我的小说卖到美国去!」
那个妇女肯定就是卡门。那本小说是《百年孤独》。
但是,让余切惊讶的是略萨也在这里住过。除此之外,还有更多拉美作家来到了巴塞隆纳长住,现在余切也在巴塞隆纳有了豪华住宅。
「加博,有一天你封笔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马尔克斯说:「我的大脑永远不会停止创作,我只是写不动了。」
「好,你永远在创作中。那么你未来会在什么地方创作?你的孩子和家人呢?」
马尔克斯就摇头叹道:「他们都想在巴塞隆纳住下来。哥伦比亚太小了,而巴塞隆纳太繁华。」
是啊!
西班牙毕竟是欧洲经济排名第四的国家,而巴塞隆纳又是西班牙最富裕的地区之一。
1989年,西班牙的GDP比内地更高呢——.——
讲到这里,马尔克斯有些激动道,「如果有一天我老糊涂了,你在巴塞隆纳见到我————你一定要劝我回哥伦比亚,至少要回到墨西哥城。那里才是我的家。」
但马尔克斯的情况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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