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举首,概置不论。嗣后惟已经在逃,而被缉获者,论死。其未行者,虽首告亦不论。”
在颁布这项法令以后的第三天,又颁布了一项新的重要法令,这个新法令要求停止筑城等过重的劳役,使老百姓可以“专勤南亩,以重本务”。新法令还说:在社会上“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判罪犯,承担“差徭公务”等,不得差别对待。
这些政策的颁布对后金汉人的人心安定起了重要作用,从而为后金的军事行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努尔哈赤时期,后金的国家行政机构十分简陋,以旗代政,一职多能。皇太极致力于中央政府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国家行政机构,天聪五年(1631年),设立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天聪十年(1636年)四月,皇太极即皇帝位,改国号“大清”,改元“崇德”。
崇德改元前一个月,即天聪十年(1636年)的三月间,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秘书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这是继天聪五年仿明制设立六部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建政活动。五六月间,还设立了都察院和更定蒙古衙门为理藩院,以完善中央统治机构。
皇太极通过完善中央统治机构的过程,削弱八旗贝勒的实权,逐步集权于中央的过程,从而巩固了皇权。
因为皇太极的锐意进取,大清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一系列的政府体制改革,为将来大清入主北京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满族社会中沿袭着一种很古老的婚姻习俗,崇德改元之后,皇太极也对此进行了坚决的改革,规定:“自今以后,凡人不许娶庶母及族中伯母、婶母、嫂子、媳妇。”同时还废止了“夫死妻殉”的陈旧习俗。
天聪六年(1632年)满文改革家达海,改进了初创时期的满文。
于是满族有了自己的文字,这些都是皇太极治理下了不起的成就。
皇太极重视农业生产,他认为农业是“立国之本”,“国之大经”,因此颁行一系列保护和鼓励农业生产的法令。农业的改革是大清的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像努尔哈赤时候的经济危机再也没有出现过。
相比皇太极,明朝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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