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背着弓箭,不是薛猛还能是谁?
和进山时两手空空不同,现在的薛猛手里拎着四只大肥兔子,一只毛色漂亮的野鸡。
腰里的布袋也是鼓鼓囊囊装满了东西。
显然是满载而归!
“我的天,我没看错吧,那是兔子,还有野鸡!”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肥的兔子!”
“这得换多少粮食呐!”
“本以为他是吹牛,没想到真会打猎!”
妇人们眼都看直了。
别说现在大家因为害怕妖怪不敢进山,就是以前没有妖怪的时候,村里的人也很难一下子抓到这么多猎物。
山里的野物精着呢,没有打猎技巧和经验的人,忙活几天几夜连根毛都逮不住。
可薛猛这才进山半天,就收获了这么多猎物!
这还是大家认识的那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吗?!
“姓薛的,你这是走了狗屎运吧,在哪儿白捡这么多死兔子!”
听到这阴阳怪气的声音,薛猛抬起头。
只见宋大芬叉着个水桶腰,挡在路中央,不让他过桥。
“什么白捡的,这都是我打的!”薛猛冷声道。
“我管你打的还是捡的,俗话说得好,见者有份!”
“你弄到这么多兔子,按规矩得分我一半!”
分你一半?
你踏马路边哪条?这么大脸?
听到这话,薛猛快气笑了。
若是换了前身那个窝囊性子,遇到这母大虫,说不定还真就委曲求全,乖乖把野兔交给对方了。
但薛猛是什么人?
医武双修,兵中之王!
杀人都不带眨眼的!
薛猛剑眉倒竖,薄唇轻启,回应对方的只有一个冷硬如刀的字:“滚!!”
对上薛猛冷漠犀利的眼神,宋大芬身上肥肉一抖,吓得一哆嗦。
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好像不认识眼前的薛猛了。
这还是哪个唯唯诺诺的窝囊废吗?
倒好像是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大虫,被他瞪上一眼,浑身汗毛都炸了起来。
这怎么可能?
我堂堂宋大芬,怎么可能会怕一个窝囊废!
“你活腻了吧,敢这么跟老娘说话?!”
宋大芬不知道薛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种了。
但一向在村子里横行霸道的她,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
当即撸起袖子,就要强抢薛猛的兔子。
“拿来吧你!”
宋大芬一身肥肉,两只手臂跟树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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