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江啊,还真是好久都没来过了呢……”齐昆仑眼神苍凉,眯了眯眼睛,自言自语一般感叹。
纳兰九歌读出了他语气当中的苍凉意境,不由问道:“怎么的,你前女友是混江的,还是你曾经在混江当过一阵过得不如意的官儿?”
齐昆仑道:“这倒不是……而是这里,有我很多兄弟。也是时候,去看看他们了!”
纳兰九歌说道:“好了,好了。我带你去滑冰好了,这会儿冰面还厚呐,你再晚来半个月,可能就滑不成了。等到了饭店,我请你吃混江鱼。”
齐昆仑道:“好!”
纳兰九歌二话不说,一按车钥匙,一旁的一辆LP700的车灯闪烁了两下。
“上车!”纳兰九歌高兴道。
这辆车,倒是挺符合纳兰九歌的气质和性格的,不过,于她身份来说,还略显低调了。
纳兰天策家的姑娘,那不应该开布加迪或者柯尼塞格之类的么?
纳兰九歌的社交可以说得上是很干净的那类,不像一般的富家千金,喜欢这玩那玩,她的玩法,倒比较贴近平民。
闲暇时间,她一般不参与什么聚会,而是找地方健身或者是外出旅游,要么就做点户外运动之类。
“我这个人不是太喜欢那种热闹的场合,比较享受独处的时光,所以,你要我带你玩点什么热闹的,我估计是办不到的。”纳兰九歌说道。
“这样挺好的,不过,这些活动似乎有些配不上你的身份背景一样。”齐昆仑不由笑着说道。
车已经开到了一片野湖来,野湖上面还结着厚冰,冰面上有冰刀留下来的划痕,显然,也是经常会有人到这里来滑冰的。
纳兰九歌道:“你在南方待得多,肯定很少滑冰,要不要我教你?”
她从车里拎出两双冰鞋来,将一双扔给了齐昆仑。
“这就不必了,我这人虽然没什么本事,但好在什么都会一点。”齐昆仑将冰鞋拿起,把脚套了进去,稍大了一些,不过无所谓,不影响操作。
纳兰九歌穿上冰鞋之后,道:“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滑冰的,每年结冰之后,都喜欢穿着冰鞋出来滑冰。不过,我不喜欢在室内滑冰,因为室内找不到那种自由的感觉。”
齐昆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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