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论。
他先看出警记录。
报警时间是前天下午四点十三分,报警人是工地的一个工人,说有同事从脚手架上掉下来了。出警时间是四点二十八分,到达现场时间是四点四十五分。
秦渊注意到一个细节——从报警到出警,中间隔了十五分钟。从出警到到达现场,又隔了十七分钟。工地距离派出所大约六公里,十七分钟的车程,勉强说得过去。但十五分钟的出警延迟,在人命关天的情况下,稍微显得长了一点。
他接着看现场勘查笔录。
笔录的内容很简短,总共只有不到两页纸。记录了死者的坠落位置、坠落高度、地面状况、脚手架的基本结构,以及安全绳未系的情况。没有提到对脚手架进行详细检查,没有提到采集指纹或其他物证,也没有提到对坠落点周围的血迹分布进行分析。
最关键的是——现场勘查的时间只有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对于一起坠亡案件的现场勘查来说,短得离谱。
然后是现场照片。
照片一共十二张,拍摄质量参差不齐。有几张是全景照,拍的是工地的整体环境和脚手架的外观。有几张是坠落点的近景照,可以看到地面上的血迹和碎屑。还有几张是脚手架顶部的照片,拍的是苏建国坠落前所在的位置。
秦渊一张一张地仔细看过去。
他的目光在其中一张照片上停了下来。
那是一张脚手架顶部的照片,拍摄角度是从下往上仰拍的。照片的画质不太清晰,但可以看到脚手架的横杆和踏板。在踏板的边缘——靠近坠落点的位置——秦渊注意到了一个东西。
踏板的表面有一道深色的痕迹。
不是泥土,不是水泥灰。
是血迹。
如果苏建国是从踏板上直接坠落的,踏板上不应该有血迹。因为失足坠落是一个瞬间发生的事件,人在坠落之前不会在踏板上流血。
除非——他在坠落之前就已经受伤了。
秦渊把这张照片翻过来看了看背面,上面用圆珠笔潦草地写着拍摄时间和地点,没有其他注释。
这意味着出警人员拍了这张照片,但没有注意到踏板上的血迹,或者注意到了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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