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败亏输,但是这位省委书记家的大小姐却是毫不气馁,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听说,你那个土地流转计划在南华县搞的不错?”唐雨珊每天都看报纸,自然也知道最近炒的很火热的南华县土地流转。
陆青云点点头:“主要是宣传到位,再加上中央重视农村工作,连续出台了不少文件和优惠政策,我们借着这个东风才能成功。要知道,承包大批的土地,不仅不用像过去一样纳税,反而是能够从国家手中获得补贴,这是很多农民敢于承包土地的原因。”
唐雨珊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你是说农业税和农业补贴?”
陆青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候,还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的比例内,附征一些税额,由地方使用,这就是农业税地方附加,也叫“地方自筹”。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不进行夏征,在秋季一并征收,具体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
不得不说,取消农业税是对农民的一种解放,具有重大意义,农业征税、缴税成本太大,这种成本有时候甚至超过了税收本身。以农业税为载体,派生出从农民、农村、农业摄取剩余的税费的品种多得令人眼花缭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