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除了床上,其他地方都没有血迹。
试想,如果胡镜一进门,刚开灯就遇害了,那地上的地毯一定有喷溅状血迹,刺伤处的血还会因为重力,顺着衣服往下淌,流到腹部,大腿,滴到地上;凶手激情杀人,心慌无比,又把胡镜搬到床上,用被子盖住,想掩盖刚犯下的命案——移动尸体过程中,血液一定会又留下新痕迹。
但,以上这些可能形成的血液痕迹,都没有。
血液全部集中在床上——胡镜是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倒在床上,来不及换衣服,来不及开暖气,马上就“酣睡”过去,直挺挺躺在床上,让凶手一刀试手一刀夺命。
他要是真的烂醉至此,连站都会站不稳,还拿刀子?还和时砚初掰扯一小时?
这也太矛盾了。
彭泽亦赞同她的怀疑:“对。因此,要么时砚初在撒谎;要么凶手用了某些方式,让胡镜先丧失反抗能力,比如迷药。”
“但这又变成了预谋杀人——谁会随手掏出迷药?”黎念一口否决,“绝对不是预谋杀人!凶手知道用被子盖住胡镜,却忘记关灯来伪装胡镜在睡觉;如果想要伪装不在场证明,ta还可以调控室内温度,延缓尸体冷却速度,干扰我们判断死亡时间——但这个凶手慌到只记得处理凶器。”
彭:“所以证词有问题。”
“但、但时砚初的证词和Amy的证词息息相关!他撒谎,Amy的证词不就也——”
“不能是他们串通好的吗?他们共同杀害胡镜,编造证词,互相作证。”
彭泽亦道,“现在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只剩下简哲、崔明庭和那个阿成——虽然这样说无凭无据,但我觉得凶手不是崔明庭和阿成,你一定也这样想,不是吗?不然你刚才对他们两个走过场一样的审问是怎么回事?”
黎念张张嘴,回了一个“嗯”。
崔明庭杀害胡镜的动机很薄弱。
不管是审判和惩罚,还是报复,又或是试图恐吓其他客人,都犯不着挑这个时候、挑这个方法杀害胡镜——黎念代入崔明庭的视角,嫌弃又惋惜地看到整个犯案过程,没有一点意义,没有一点美感,没有一点艺术价值。
这根本不是崔明庭的作风。
凶手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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