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 大案的硝烟还凝在罗飞办公桌上那杯凉透的茶里 —— 杯壁上的水珠顺着桌沿往下淌,在文件袋上洇出一小片深色。
就在这时,机要室的老陈敲了三下门,推门时手里攥着个牛皮纸信封:“罗队,特殊渠道来的,没署名,封口缝了三层胶。”
罗飞接过信封,将信封拆开,指尖触到纸面的粗糙感,打印字是最普通的宋体,但每一行都像烧红的烙铁,烫得人眼疼。
举报信里夹着三张泛黄的照片:
第一张是 “夜明珠” 夜总会的霓虹招牌,角落还沾着点干涸的褐色痕迹,标注着 “斗殴案现场残留血迹,未入卷”;
第二张是女大学生林晓晓的学生证照片,女孩扎着高马尾,笑眼弯弯,背后却被人用红笔圈出 “最后出现地点:市局家属院附近”;
第三张是毒品案判决书的复印件,“重大立功表现” 那行字被划了两道粗横线,旁边用铅笔写着 “线索来自三年前已结案的旧案,纯属捏造”。
信里的字里行间都能感觉愤怒。
三年前 “夜明珠” 案,举报信写得细:“案发当晚 23 点 17 分,监控拍到某企业老板儿子赵磊持刀追砍受害者,后由司机将刀扔进澜沧江。警方凌晨 3 点抓了在工地宿舍熟睡的王老五,案卷里的‘作案工具’是一把崭新的水果刀,连指纹都是拓上去的 —— 王老五左手有残疾,根本握不住那样的刀。”
两年前林晓晓失踪案,信里附了张通话记录截图:“失踪前最后一通电话是市局张副局长侄子张昊打来的,时长 47 分钟,警方查案时故意漏掉了这通记录,还劝家属‘女孩子大了,说不定跟人去外地打工了’。”
去年的毒品案更离谱,毒贩周老三涉嫌走私 3 公斤海洛因,本该判死刑,却因 “检举同伙” 轻判五年,举报信里直接列出了警方炮制线索的证据:“所谓‘同伙’是个刚刑满释放的流浪汉,被警方关了三天,逼着按手印,事后给了五百块钱封口费。”
最让罗飞揪心的是近期的敲诈勒索案,信里夹着几张外来商户的报案回执,日期从上个月初排到上周,每张回执的 “处理结果” 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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