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加入到行政法”或者劳动法里呢?”
“赵国公说的是,按照宪法的规定,修改宪法草案的流程很是繁琐,如果因为这一点原因就修改宪法,未免有些大动干戈了。”
魏征也说道。
房玄龄等人都纷纷点头。
宪法的地位,对于大唐来说,是一个根本大法。
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保证君主立宪可以顺利的施行,为了让大唐立宪政体,可以有效的推行,让百官信服,让百姓信服,是不可以进行随意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