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出身于江湖,谁不想做那叱咤风云,搅动风雨之人。我们都是站在过高处的人,可暗河中的很多人还没有,他们还有野心。你把他们放入这南安城,那么南安城便是一个战场。”
苏昌河低头笑了笑:“倒是忘了这一点。”
苏喆放下了烟杆:“我可以这么选,苏暮雨也可以这么选,可偏偏你无法选择,因为你是大家长。”
苏昌河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转了话口:“对了,喆叔你这辈子有没有喝过喜酒。”
“我们这一行,都是给人送葬的,丧席倒是参加过不少。喜酒嘛,只喝过我自己的。”苏喆仰起头看着那夕阳,陷入了回忆之中,“那时我和鹤淮的娘亲一路逃亡,路上在一破庙之中结为夫妇,拜了天地,饮了身上的最后一壶酒,便算是喝过喜酒了。”
苏昌河笑道:“那酒滋味如何?”
苏喆摇头道:“可甜啦。”
“喆叔不是只喝烧刀子的嘛,我听说只有南方的果酒,是甜的。”苏昌河惑道。
“还是烧刀子,但那日喝得就很甜,我千杯不醉,那日也醉了,于是……”苏喆痴痴地笑了起来。
苏喆挑了挑眉:“于是……”
“于是就有了鹤淮。”苏喆缓缓说道。
“原来是这样。”苏喆转过身,低声说了一句,“我倒是没喝过喜酒,有机会的话希望在回到暗河之前,能喝上一杯。”
苏喆坐了起来:“昌河你这句话,意味深长啊。”
“你懂的。”苏昌河对着屋内大喊了一句,“去福寿楼吃宴席啦。”
白鹤淮立刻推门走了出来:“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今日去福寿楼吃吗?”
“是啊,我做东。”苏昌河伸出一根手指大拇指,指了指自己,“最豪华的十三宴,最好的落白酒,管够。”
“好!你这坏东西也有善心,看着你那两撇丑陋的小胡子都变得慈眉善目些了,走走走,我保证今日不和你作对了。”白鹤淮面目春风,似是高兴极了。
辛百草倒是大惑不解,他看了一眼苏暮雨,问道:“我这师妹爱财如命,诊费是我们中要得最高的,所以她很有钱,以前带我出门,都是住最好的客栈,吃最好的食物,喝最贵的酒。是她现在良心发现了,还是你们虐待她了?”
苏暮雨面色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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