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骂也在意料之中。只要是对国家有利的事,我都会将生死置之度外(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竭尽全力去推行。死尚且不惧,挨几句骂就更不在话下了。”
浑罕说:“可是他们实在是骂得太难听了。”
子产说:“没关系,让他们骂吧。做好事的人不应该轻易改变他的想法,法令也不能朝令夕改,只有坚持才能够收到成效。我又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担心人家怎么说我?”
浑罕退下来后对别人说:“子产这样做的话,国氏(子产之父公子发字子国,即以国为氏)就危险了,肯定会是‘七穆’中第一个灭亡的。君子不顾情面来制定法令,必定导致贪婪;出于贪婪而制定法令,后果就更不堪设想。”浑罕还借题发挥,“姬姓诸国中,蔡国、曹国和滕国大概是要先灭亡的,因为它们靠近大国而不知礼仪;郑国将在卫国之前灭亡,因为它靠近大国而不遵从先王的法令。政令不以先王之法为基础,全凭个人意志来决定,却不知道个人意志这东西,谁都有,谁都不相同,人人都各怀心思的话,又有谁会尊敬他这个执政呢?”
浑罕的话说得有道理吗?当然有。无论是站在家族,还是站在维护执政统治的立场上,子产的新政都是对自己的背叛,于他本人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但是如果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新政则无疑是一剂增加军事和经济实力的良药。由此可见,林则徐那句“岂因祸福避趋之”,其实是对子产“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阐释。既然以国家为重,个人利益就只能放到一边,即便是对自己不利的话也要说,对自己不利的事也要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浑罕的预测竟然全准。曹国灭亡于公元前487年,蔡国灭亡于公元前447年(期间一度被楚国所灭,后复国),滕国灭亡于公元前414年,郑国灭亡于公元前375年,而卫国则一直延续到秦国统一天下之后。
公元前536年,子产又推出一项新举措——将郑国的刑法铸刻在大鼎上,并立于宫门之外,让来来往往的百姓看个明白,史称“铸刑书”或“铸刑鼎”。这件事在当时引起的轩然大波,其轰动程度不亚于扔下一颗原子弹。
晋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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