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推行丘赋,受到广泛质疑;现在又热衷于制定法律,把刑法都铸在鼎上。您打算用这些办法来安定百姓,不是事与愿违吗?从此以后,老百姓知道怎么打官司了,就会抛弃礼义道德而求助于法律,一字一句地弄个明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会减少,只会增多,为了打官司而行贿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这样下去,在您活着的时候,郑国恐怕就要衰败了。我听说,国家要灭亡,必然多订法律,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子产看了这封信,微微一笑,提笔回复道:“正如您所言,我是个没本事的人,不能考虑到子孙后代,我的政策只是用来挽救当代的,后人的事,留给后人去考虑吧!虽然不能接受您的建议,但还是感谢您的提醒。”
叔向的话并非全无道理。法律只能规定原则性的问题,遇到具体的案件,人们往往会灵活对待,钻法律的空子。当时郑国有位著名的讼师,名叫邓析,他就专门潜心研究子产刑书上的漏洞,帮助人家打官司。但凡他经手的案件,白的可以说成黑的,黑的可以说成白的,几乎没有他打不赢的官司。
有个故事可以说明邓析的厉害:有一次洧水发大水,淹死了一个富人。尸体被人打捞起来后,富人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家人不愿接受,于是找到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们之外,他还能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
可以想象,有了邓析这种人,子产的刑法推行起来,就没那么轻松了。通过打官司,邓析的名声越来越大,还开馆授徒,传授打官司的经验,甚至私下编了一本“竹刑”(写在竹简上的刑书),当作教材,专门教人怎么钻刑鼎上的空子。终于有一天,子产忍不住了,派人将邓析抓起来,当街斩首示众。
当然,关于子产到底有没有杀邓析,史上历来有些分歧。《左传》压根没有提到邓析这个人。《吕氏春秋》则言之凿凿,说子产“杀邓析而戮之,民心乃服”。而《列子》中甚至记载了一个故事,说子产的两个兄弟耽于酒色,子产还找过邓析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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