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歼灭守军七千人,并顺势攻占少梁。
捷报传到栎阳,举国欢腾。
但这仅仅是个开始。公元前352年,卫鞅升任大良造。在他本人设计的爵位等级中,大良造是十六级的大官,相当于楚国令尹,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也可以说是国君的副手。他马不停蹄,再度出击,率军突入河东地区,一举攻克魏国旧都安邑。
与此同时,秦国的变法继续朝着广度和深度发展。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命卫鞅仿照鲁、卫两国都城的样式,营建新都咸阳。
公元前349年,秦国迁都咸阳,并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变法命令,其中最著名的有四条:
第一条,废井田,开阡陌。
这里需要简单说明一下。周朝封建旧制,百步为亩,亩的界线即阡陌;百亩为顷,顷的界线叫作封疆。所谓井田制,是将九顷土地按照“井”字形平均划分为九块,中间一块为公田,周边八块为私田。私田由八家各自耕种,公田由八家共种。
井田制在春秋时期其实已经开始解体,取而代之的是地租制,即将土地分给农民,所有者收取一定的粮食或租金。但是在秦国,直到公元前408年才开始实施“初租禾”,也就是地租制。
卫鞅变法后,秦国农业发展很快,很多荒地被开垦出来,他决心彻底摧毁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以促进小农经济发展,增加国家的地租收入。
废井田,开阡陌,即将原来的农田边界统统破除,改百步一亩为二百四十步一亩,重新建立边界,再分给农民去耕种。国家以法令的形式,确定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并且允许自由买卖。换而言之,分田分地了。
可想而知,分到土地的农民对卫鞅是何等感激!
第二条,推行县制。
卫鞅将秦国境内的乡邑、村庄整合为四十一个县,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人口满万户之县,设置县令;不满万户,设置县长。县令、县长之下,还设有县丞(管理民政)和县尉(掌管军务)。这一改革在现在看来稀松平常,在当时却意义重大。
卫鞅本人曾得意地说,各县都有固定的管理模式,则人人必须遵从,奸官不敢耍花样,接替的官吏也不敢变更制度,因犯错误而被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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