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没有了儿时的心态,也不知道这吃鸡爪子的乐趣在哪了。
方安咬着馒头,跟大哥大嫂闲聊之余嘀咕着。
然而他嘀咕了半天。
方思成那边却连第一个鸡爪子都没啃完,正在跟鸡爪子背面的几根筋较劲。
“思成,啃不动别啃了,别把牙崩坏了。”
方安拦下方思成提醒着。
此时。
方思成已经把鸡爪子啃干净了。
就差后面的两条筋啃不下来。
正拿着两个小虎牙往下面刮。
“这鸡……没炖熟?”
陈燕芳咬着鸡胸肉诧异地问道。
虽说这鸡连焯带炖才一个多小时。
但往常家里做肉,什么狼肉猪肉之类的,不到一个小时就炖好了,今个她还多炖了半个小时。
而且,她刚吃前儿还觉得挺烂糊的。
“跟那没关系。这鸡大,少说活两三年了,筋啥的都比较硬,拿……,咋炖都炖不熟……”
方安刚想说拿高压锅也没用。
但转念一想,这年代还没有高压锅,急忙改了口。
其实野鸡这种动物,最大的也就五斤左右。
今个家里炖的两只都快四斤了。
这种鸡活得时间长,筋也就变硬了。
后世民间的说法叫骨化,说是变成骨头了。
但实际上,筋是不可能变成骨头的。
这种筋是因为水分流失,含水量底,弹性下降,这才导致它变硬的。
“那别吃了,这儿这么多肉呢!”
陈燕芳急切地劝道。
“不吃白瞎了,小叔好不容易打的……”
方思成说着再度用力,终于把筋啃了下来。
但即便如此,那筋咬起来还是梆硬,方思成把末端比较软的地方吃了,剩下的只能扔掉了。
方德明两口子欣慰地笑了笑。
这孩子是越来越懂事了。
方安宠溺地揉了揉方思成的小脑袋。
“没事,啃不动就不啃了。想吃以后小叔再给你打,吃这肉多的。”
方安说完,给俩孩子各夹一个大鸡腿。
一家人闲聊着吃过早饭。
方安带着俩孩子帮陈燕芳收拾碗筷儿,让方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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