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信看到这忍不住笑了笑,然后翻开书开始写字,他现在一天学五到十个字,他不求自己像那些读书人,懂得什么之乎者也的,反正他要懂得看字,以后出门不会被坑,还有别以为捕快就身手好就可以的,捕快其实还要懂得识字,因为一些公文公告很多都要捕快去通知的,而百姓很多都不识字,这个时候就需要捕快他们解释一下,传达一下上头的意思。
说实话当初江宏信能当捕快,还真的是走后门,要不然他是进不去的。
开始读书识字以来,扣除去京城的四个月,路上没时间学,他其实真正学的时间如今也不过两个多月,如今他已经学完三字经,媳妇说下次学百家姓,字倒是都认识了,至于写,写得一般,媳妇说字都是靠练的,没有谁一下就能写得很好看。
江宏信学读书识字,这个事村子里面的人还不知道的,能识字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一件很光荣的事。
顾雨晨转过头看到江宏信已经在磨墨开始练字的,说实话这男人做什么事情都好,很有毅力,包括练字这个事,顾雨晨不是没有想过自己也要把繁体字给学会了,要不然以后出门会看不会写,也丢人,可惜她脑子里面总是记得简体字,也写过,可以不注意就写错,到最后压根没耐心去练,反正她也不靠这个吃饭,最后就放弃了。
倒是江宏信他十分的认真,应该说特别珍惜读书识字的机会,练字的话每次也十分的认真。
顾雨晨直接去房间那边拿了点心用碟子装好,还给江宏信倒了杯水送了进去。
她家吃的是最多的,点心什么的也都买了一些耐放的放房间里面,保证肚子一饿就有东西吃。
“怎么拿东西,你应该叫我去。”江宏信看到这急忙伸手去接。
“就这点东西那里需要你来,你做你的,不用管我。”顾雨晨直接坐在旁边,托着下巴看着江宏信写字。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美,这话一点也没错,认真的江宏信十分的耐看,沉稳又大方,顾雨晨一边吃着小点心一边欣赏自家男人。
江宏信转过头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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