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点了点头,“我也不在乎你有没有伤疤,而且我已经找到能让你恢复如初的办法了。”
李莎莎扁着嘴,眉毛都快打结了,“你骗人,昨天来了那么多大夫,没一个打包票能让我不留疤的,而且我本身就是疤痕体质。再说了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的,男人就算脸上有了伤疤也没什么,反而更让人觉得有种爷们儿的样子,女人就不同了。”
叶剑彬笑了笑,“我就喜欢有伤疤的女人,你还不知道吧?”
李莎莎娇嗔道:“你讨厌,哪有这样的人啊,我不跟你说了,你也出去,我想一个人静静地跳楼去。”
这句话一出口,叶剑彬就知道李莎莎的心情已经好了很多,于是他摆出一副赖皮相,直接脱了鞋子钻进李莎莎的被窝里。
“干嘛?大白天就耍流氓!当心我报警!”李莎莎心里很高兴,嘴上却很不诚实。
叶剑彬侧身对着李莎莎,轻轻说道:“莎莎,我说真的,我有办法,肯定能治好你,治不好的话,这辈子我养你!”
李莎莎转了转一双含泪的眸子,扁着嘴说道:“那你还是别治好我了。”
“呃……”
“哼!我就知道你会嫌弃我有疤!你放心吧,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脸上如果有疤的话,我就离开你,才不要像乞丐一样让你对我施舍感情呢。”
叶剑彬忍着疼痛,伸出右手把她搂在怀里,“莎莎,容颜无论有多美,终究有一天会老去,但是你最美的样子已经深深刻在我心里了,就算到了八十岁,我看到的依然是最美的你。”
李莎莎之所以不想让叶剑彬来看她,除了因为怕影响叶剑彬现在的工作,另外就是她有些自卑。
以前她感觉自己除了没有高美妮的36D那么夸张之外,其它任何条件都不输给高美妮,可是如果真的脸上出了一条疤的话,孰优孰略一目了然,而且她也想过叶剑彬可能为了这个事情会很上心,甚至可能因为这个事情娶她,但是她觉得那样得到的婚姻将会没有一点安全感。
话是开心锁,现在叶剑彬虽然说得不多,但是每个字都能填补一些她内心的自卑感,甚至还燃起了她能恢复如初的希望。
“你……你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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