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这一手,看似严苛,实则精准掐住了逐利者的命脉。
这些南下的士绅商贾,本就是奔着南洋百倍千倍的暴利而来,一旦踏足,尝到了甜头,便绝无可能轻易抽身。
港口码头抢到手、矿场种植园建起来、商行货栈立稳脚跟,谁舍得轻易放弃?即便明知年年要缴费、岁岁要“放血”,为了那源源不断的财富,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乖乖按时足额上缴拓殖银。
如此一来,朝廷便彻底断绝了“一锤子买卖”的短视之利,而是将这些南下士绅商贾,变成了为南洋布政司、南洋水师供血的永久钱袋子。
一年一核,是年年收钱;一年一缴,是岁岁不竭。
南洋军政所需的衙门开支、官吏俸禄、水师粮饷、战船军械、港口营建,从此有了循环不绝、源源不断、年年增长的银钱支撑,不必再仰仗中原户部调拨,不必再担忧国库空虚,真正实现了李骜在奏疏中所期盼的——以南洋之利,养南洋之兵;以商贾之财,治南洋之疆。
而对江南士绅商贾而言,这虽像是被朝廷牢牢咬住一块肉,可对比马六甲海峡那座取之不尽的金山银山,这点“年费”,不过是九牛一毛。
他们纵然心中暗叹朝廷算计狠辣,却依旧会争先恐后、年年按时足额缴纳,唯恐晚了一步,便被剥夺了南下淘金的资格。
这一条追加规制,看似轻描淡写,却真正将南洋财赋大权,死死攥在了朝廷手中,也为大明南洋霸业,扎下了永不枯竭的银根。
敲定凭照之规,朱标指尖移向广州、占城两大港口,眼中锋芒更盛,定下第二则铁律:凡出洋商船,双重征税,来去皆缴,一文不少。
“所有南下船只,无论大小、载货多寡,必须在广州港或占城港报关靠岸,先缴出洋税,方可扬帆。”
朱标声音沉稳,却字字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出洋税按货值抽成,丝绸、瓷器、茶叶、糖霜等南洋奇缺的奢侈品,抽税三成;铁锅、棉布、农具等民生之物,从轻抽税一成;粮食、谷种、桑苗,一概免税,鼓励南洋垦殖耕种。除此之外,再按船只吨位抽税,每船一丈抽银五钱,船越大、缴得越多。”
这还不算完,朱标紧接着补上最关键的一环:“商船返航归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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