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饥民前去台湾开荒定居,“一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他此举活人无数,可谓善莫大焉,也让他获得了极高的声誉,从此,泉州、厦门等地民众对他死心塌地。
在被招安前,郑芝龙虽对抗明军,但不反抗明朝,他要的只是明政府允许他在海上称王称霸、垄断海上贸易,所以,他在被招安前、被招安后都做了不少符合家国大义的事,比如二十三年前,明军和荷兰殖民者爆发了一场澎湖之战,那时还没被明朝招安的郑芝龙就站在明政府那边帮助明军打荷兰人,立了很大的功,
被招安后,郑芝龙卖力地以明军水师将领的身份带着他的原是海盗贼寇、现为明军水师官兵的部下们扫荡剿灭中国东南沿海的海盗势力,又强力对抗荷兰殖民者,多次打败荷兰人,在客观上捍卫了中国的领土领海主权。
然而,郑芝龙做的这些符合家国大义的事并不是为了家国大义,他做的任何事都只为了他的个人利益,他帮助明军打荷兰人和扫荡剿灭别路海盗,目的都是为了让他自己独霸中国东南海域垄断中国海上贸易,荷兰人把他视为威胁,他才打荷兰人的,别路海盗跟他抢生意,他才将其扫荡剿灭掉的,最终实现了他一家独大。
以郑芝龙为首脑的郑家集团实力强大,特别是在海上,郑家军现有将兵三四万人,大小战船商船千余艘,不但兵强马壮,还富可敌国,因为郑家几乎垄断了此时中国跟东洋、南洋、西洋的海上贸易,在朝鲜、倭国、东南亚等地有着相当广厚的势力。史料记载,“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三于金,岁入千万计,芝龙以此富敌国”,
意思是:郑芝龙的郑家集团不但垄断了海上的贸易,还向所有的中外船只收取“保护费”,每年的收入达到千万两银子。不仅如此,郑芝龙在福建、广东境内还有大量的不动产,光是田地就有几十万亩,每年的田租收入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就这样,郑芝龙成了明末的中国首富,财富以亿两为单位计。
通过郑芝龙的人生履历不难看出,他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打打杀杀都只是为了获得利益,脑子里没什么国家、民族的概念,他被明政府招安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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