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的经济杠杆。
根据《480号公法》,美利坚的农产品由私人公司以美利坚当地的价格销售给他国,这些私人公司将享受由美利坚农业部提供的长期低息贷款。
美利坚政府可以向所谓友好国家以当地不可兑换货币销售剩余农产品。
这种当地货币存放在美利坚拥有的账户上,美利坚从这些外币账目上向受援国提供贷款,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这种贷款的期限为3~10年,1959年又提出了修正案,规定可向农产品进口国提供美元贷款,贷款期限20~40年。
美利坚60年代的粮食出口几乎有四成是通过这个法案进行的。
美利坚的农产品倾销策略随着阿根廷粮食和食品工业大崛起而失败,粮食产量在五年内可以增长到1.2亿吨,而且有利可图,特别是大豆的种植,可以有效的提高阿根廷的养殖业发展。
而且大豆种植的化肥需求量不多,更加依赖于人力和机械。
经过这么多年的开垦,阿根廷还有大把的后备土地,跟美利坚硬钢完全没问题。
它们原先通过低价农产品冲击阿根廷市场挤压其农业出口份额,但却被阿根廷开拓出苏联,新华夏,日本,南非,印度,星华联邦,巴西,奥格兰,利比亚,阿尔及利亚等新市场。
通过分流到非美元结算体系,直接削弱了美利坚的倾销效果。
毕竟要进口粮食的国家太多了,阿根廷粮食和各种经济产品十分有竞争力,农业部下属各省农业厅都建立了国营农垦集团,可以在新开垦的荒地大量种各种粮食。
这些巨型国营农垦公司几乎每个都控制了超过30万英亩的耕地,可以有效供给阿根廷餐桌。
如查科农业公司控制了超过120万英亩,北方农垦公司控制180万亩,福莫萨农业公司控制超过130万英亩,科连斯特公司控制超过100万英亩,布宜诺斯艾利农垦集团则有110万英亩,布兰卡农业公司也有100万英亩,圣菲农垦公司也有120万英亩。
这些农业垦荒公司成为阿根廷农业的底线,负责修建了一部分的灌溉,水利设施,将一部分利润分享给农民,促进了农村的繁荣。
大型农业公司相当于美利坚中型农场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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