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那么胜者支付-1000(赚1000),败者支付-500(赚500)。双方都赚,但物品归对方。而我们其实不太需要物品A。”
“我们需要的是最大化代价点收益,而不是物品本身。”谢知野说,“三轮拍卖结束后,剩余代价点1:1转筹码。如果我们能通过巧妙报价,让三轮累计赚取大量代价点,最终转换时就能获得巨大筹码收益。”
江述的大脑在两种策略间快速权衡。徐景深的方案稳健但收益有限;谢知野的方案高风险高收益,而且利用了规则允许负数的漏洞。
“时间。”徐景深看向计时器,“还剩30秒。”
江述做出决定:“折中。第一轮试探。我们报一个中等负数,-300点。观察对方反应。如果他们报正数或较小的负数,我们赚;如果他们报更大的负数,我们也能赚,只是赚得少点。”
谢知野想了想,点头:“可以。”
徐景深输入-300。提交。
倒计时归零。第一轮拍卖结束。
结果延迟了三秒才显示——系统似乎在计算什么。
【物品A:信息窥视权】
【红队报价:-300.00】
【蓝队报价:-950.00】
【胜方:蓝队(报价更低,因代价点可为负,数值越低代价越高?等等……)】
显示停顿了一下,然后修正:
【更正:代价点报价比较规则:数值越高者胜(无论正负)。因-300 > -950,故红队胜】
【结算:红队获得物品A,支付-300点代价(即增加300点代价点余额);蓝队失败,支付-475点代价(即增加475点代价点余额)】
所有人都愣住了。
规则陷阱!不是“价高者得”,而是“数值高者得”,无论正负!也就是说,-300比-950“高”,所以红队获胜!
这意味着谢知野的负报价策略完全错了方向——他们应该报更高的负数,而不是更低的!
“该死。”谢知野罕见地骂了一句,“被文字游戏耍了。”
江述快速复盘:“‘数额高者得’,我们下意识理解为‘出价高’,但系统定义是‘数值高’。负数的比较中,-300确实比-950‘高’。所以如果我们想赢,应该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