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的个性。
男生们:Oh mein Gott, ich liebe seine Ballkünste so sehr.(天呐,他的球技我实在太爱了。)
女生们:Oh je, Mnner, die Geige spielen, sind die charmantesten.(天呐,拉小提琴的男人最有魅力。)
他们邀请他加入社团、球队,或是周末郊游、酒馆小聚的邀约、贵族富豪家的茶话会,这些活动从未断过。
表面上看起来,他似乎和原作中那个同样在德国历练、交友广阔、能力出众的“黑瞎子”没什么区别。
但实际上,区别又极其明显。
首先,他的眼疾在幼时便被宸极爷爷随手抹去,那双遗传自家族的琥珀色眼眸,清澈明亮,没有丝毫病态或畏光。
他不喜欢戴墨镜,甚至有些“得意”于自己眼睛的特殊与漂亮。
其次,他骨子里那份对冒险和刺激的渴望从未停止,甚至随着年龄和能力的增长而愈发旺盛。
战争期间,尽管齐玄辰将他保护得很好,远离了核心战区,他就曾不止一次流露出想“去看看”的念头,不过都被齐玄辰不动声色地按了回去。
他血液里奔流的,是属于草原骑手和探险家后裔永不满足的好奇心与征服欲。
最后,也是最根本的,他始终被齐玄辰无微不至的宠爱与庇护所环绕。
这种安全感,让他虽然同样张扬、开朗、追求刺激,却少了几分原作中“黑瞎子”那份深入骨髓源于早年颠沛流离和被迫独立的孤寂与疏离。
他的笑容,是真正被阳光浸润过的,灿烂而毫无阴霾。
“卢卡斯的电话?”一个平静温和的声音从书房门口传来。
齐墨抬起头,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脸上散漫的笑意变得真切而温暖:“爹爹!”
齐玄辰走了进来。
十几年光阴,似乎并未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让他看起来根本不像奔五的男人。
他穿着一身简单的深色居家服,眉眼间的疏淡被岁月打磨得更加圆融内敛。
他看着齐墨,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纵容与骄傲。
他养的崽真好,高高大大健健康康。
“嗯,卢卡斯他们,约下午踢球。”齐墨合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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