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贸易联合护航会”框架下,各方可按约定出资、出人(主要为熟悉水文的向导、辅助船只),共同维护商路安全,并按出资比例分享护航会利润。
四、争端仲裁:签约方商人之间、或与宋商发生贸易纠纷,优先由“护航会”下设的“仲裁庭”调处,仲裁庭由宋国及主要签约方代表组成。
五、安全承诺:宋国承诺保护签约方合法贸易活动免受“海盗”(条约明确,指一切未加入本条约却袭击商船之武装力量)侵扰。签约方有义务配合宋国水师清剿其境内的海盗据点,不得庇护。
六、信息共享:各方有义务向护航会通报其掌握的海盗活动、航线天气、港口情况等信息。
洋洋洒洒十几条,看似公平,但字里行间,无不凸显着宋国(实为林启)的主导权和规则制定权。这已不是简单的商业协议,而是一份带有近代国际条约雏形、旨在建立一套以宋国为核心的区域贸易与安全秩序的政治文件。
林启代表大宋,第一个在用金银线装饰的羊皮纸条约上签字,用印。接着是三佛齐国王的代表、塔加族巴朗、渤泥王子……闍婆的使者犹豫再三,在己方国王紧急传来的“可签,但需注明保留解释权”的指示下,也沉着脸签了字。
当最后一方用印完毕,礼炮鸣响(用的是宋军船上的礼炮),广场上响起并不十分热烈但足够清晰的欢呼。尤其是那些已从护航会尝到甜头的商人、贵族,喊得最大声。
历史性的一刻。至少对这片海域而言。
接下来的三天,是整个巨港的狂欢。
王室出资,在港口区和主要街道摆开流水席,任何人都可以来吃。舞蛇人、杂耍艺人、来自天竺的苦行僧、波斯的幻术师……各色表演充斥街头。夜晚,烟花照亮海面(烟花是宋国船队带来的),引来阵阵惊叹。
码头上,新成立的“护航会”临时总部里,挤满了来自各方的商人,争抢着认购新一期护航会的股份,申请加入下一次的贸易船队。钱老带着账房们忙得脚不沾地,算盘珠子的响声彻夜不息。
林启下榻的商馆,更是门庭若市。送礼的,攀交情的,打探下次船队航期和货单的,络绎不绝。娜仁花收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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