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室里很平。平得不像在说一桩命案。像在念一段跟自己无关的文字。
“那十分钟里,他在想什么。”
没有人回答。
谢依兰把剑谱翻回碎星式那一页。左页的小人,右页的口诀。小人持剑,虚线从西北划向东南。她忽然想起师叔教她这一式的时候说的话。师叔说,碎星式不是杀人的剑法。碎星,是把一颗完整的星打碎。星星碎了,就不是星星了,是满天的光。杀人的人,是要让星星变回石头。不杀人的人,是要让石头变成星星。
她以前听不懂。现在也没完全懂。但她知道,谭伯年攥着纸条的那十分钟里,一定想起了某个人。那个人用青霜门的纸,写了楼明之的名字,写了“还他”两个字,然后把纸条交给他。交给他的人,大概已经不在了。不在了,话还没说完。纸条就是没说完的话。他攥了二十年,临死之前攥得最紧。不是怕被人拿走,是怕自己松手了,那句话就真的没人听见了。
“姜处长。”楼明之把分析报告折好,递回去。
“副的。”
“姜副处长。谭伯年的遗物里,有没有一本日记。”
姜副处长看着他。看了几秒。然后从档案袋最底部,抽出一个深蓝色布面的本子。本子很旧,布面上有霉点,边角磨白了。封面上没有字。
“这本日记,是谭伯年1985年11月交给警方的。跟剑谱一起,用报纸包着。里面记了什么,我们还没来得及看。”
楼明之接过日记。布面在手里有一种粗糙的温热。不是本子本身有温度,是人的手摸上去,体温渗进布纹里,布纹把体温还回来。他翻开第一页。
第一行字写着:1980年3月12日。晴。今日抵青云镇。
第二行:镇子很小,一条街走到头用不了半袋烟的工夫。但镇西有座老宅,门口的石狮子少了一只耳朵。少耳朵的那边,对着青霜门的方向。
楼明之把日记合上了。不是不想看,是不能在这里看。有些东西,需要在更安静的地方、用更长的时间来消化。像一个饿久了的人,面对一桌子菜,反而不敢动筷子。不是因为菜不好吃,是因为知道这一口下去,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这本日记,我可以带走吗。”
“可以。但有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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