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点。
早起的鸟儿还没来得及叫唤,城中村的喧嚣就已经开始了。
卖豆浆油条的吆喝声、电瓶车的喇叭声混合着远处工地的轰鸣,顺着老旧的窗户缝隙钻了进来。
沈厌坐在那张掉漆的木床上,手指轻轻摩挲着床头。
昨天回来之后,她用一把水果刀一点点地把原来写过字的地方刮掉了,周围的木屑她已经清理得干干净净。
现在那里只剩下一块比周围颜色稍浅的凹陷。
虽然字迹毁了,但沈厌仍然觉得不踏实。
她环视着这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屋。
墙皮有些脱落,露出里面发黄的水泥,地砖的缝隙里塞满了陈年的灰尘。
“既然不能向任何人暴露我失忆,那说明我一定知道自己会失忆,那我不可能完全不给自己留找回记忆的线索,我会把线索藏在哪里呢?”
沈厌眯了眯那双标志性的死鱼眼,这间出租屋她已经翻过许多遍了。
她没有得到任何发现。
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个屋子里没有秘密。
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她的秘密,她必须把这个屋子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
想到这里,沈厌翻身下床,随手套了一件卫衣,揣着手机直接下楼。
一楼的小院里,房东大妈正坐在小马扎上摘豆角。
听到脚步声,大妈抬起头,那张原本带着几分市井精明的脸在看清来人的一瞬间,表情凝固了。
“哐当!”大妈手里装满豆角的不锈钢盆砸在了地上,翠绿的豆角滚得到处都是。
“哎哟!这……这是……”
大妈激动得手都在抖,她猛地站起来,在大围裙上胡乱擦了擦手,一把抓住沈厌的袖子:
“哎呀!这不是咱们的大功臣,大英雄么,没想到你还会再回来,我以为你不会再回这个破出租屋了!”
“我看新闻了,新闻说你现在已经活成了人上人,还住到了最顶级的豪宅里,昨晚我就说看到了你,我老伴非说我是花了眼睛!”
被大妈拉住了衣袖之后,沈厌的身子僵了一下。
她不着痕迹地把袖子抽回来。
“大妈,那个……”沈厌清了清嗓子,说出了自己的来意,“我来找你,是因为我想把楼上那间房买下来。”
“啥,你要买那个破出租屋?”大妈看着沈厌愣了一下。
随即,她冲进了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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